洛阳市孟津县第七建筑公司

某某与洛阳市孟津县第七建筑公司工伤保险待遇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河南省孟津县人民法院
执行案件通知书
(2021)豫0322执203号
***与洛阳市孟津县第七建筑公司工伤待遇争议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49864.96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55501.96元。本院已于2021年3月18日将该款转付给***。至此,***向本院申请执行的孟某案字[2012]023号仲裁裁决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