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冈世匠装饰设计有限公司

***、黄冈世匠装饰设计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湖北省黄冈市黄州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0)鄂1102执863号 申请执行人:***,男,汉族,1966年8月7日出生,住湖北省团风县。 被执行人:黄冈世匠装饰设计有限公司,住所地为黄干***大道18号金家上城D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1100MA48XF424T. 法定代表人:**。 关于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黄冈世匠装饰设计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执行依据为(2019)鄂1102民初1647号民事判决书,在本院执行过程中,采取的强制措施如下: 1、本院已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责令被执行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但被执行人至今仍未履行。 2、本院多次通过最高人民法院网络查控系统查明,被执行人在银行、证券、车辆、工商部门均无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 3、本院已向被执行人发出限制消费令及失信决定书,限制其高消费,并将其纳入失信人员名单,并在中国信息公开网公布。 4、本院前往黄冈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查询被执行人名下的不动产登记信息,该中心反馈被执行人名下无不动产。 5、2020年7月21日,申请执行人向本院提交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申请书,申请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本院认为,经采取多方执行措施,被执行人暂无可执行处置的财产。申请人认可本院查控结果,不能提供被执行人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且向本院提交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申请书。据此,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五百一十九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长 陈      峰 审判员 **审判员*** 二〇二〇年七月二十三日 书记员 金      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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