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黎东幕墙装饰有限公司

***、沈阳黎东幕墙装饰有限公司等与公司、证券、保险、票据有关案件、申请保全案件、与公司、证券、保险、票据有关案件、特殊程序财产保全执行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沈阳市沈河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3)辽0103执保755号 申请人:*** 被申请人:沈阳黎东幕墙装饰有限公司、山东松奇商贸有限公司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沈阳黎东幕墙装饰有限公司、山东松奇商贸有限公司纠纷一案。要求对被申请人的财产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已向本院提供担保。本院作出的(2022)辽0103财保173号民事裁定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九条、第二百五十一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冻结被申请人沈阳黎东幕墙装饰有限公司、山东松奇商贸有限公司银行存款2000000.00元,或查封同等价值的其他财产。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执行。 审判员  *** 二〇二三年六月二十五日 书记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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