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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某成诉某某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河南省济源市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19)豫9001民初3294号之一
原告**成与被告***、***、河南万城实业有限公司、郑州绿元市政园林有限公司、李平涛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7月12日作出的(2019)豫9001民初3294号民事判决书,该判决书中有笔误,应予补正。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七)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该判决书第1页中的“被告:***,男,1970年11月29日出生”应为“被告:***,男,1970年1月21日出生”。
审判员  李晋豫
二〇一九年十月二十一日
书记员  张芳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