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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越城区起程图文工作室加工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18)浙0602执3889号
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18)浙0602民初3117号民事判决书,于2018年7月31日立案执行申请执行人绍兴市越城区起程图文工作室与被执行人绍兴市领跑广告有限公司加工合同纠纷一案。执行中,被执行人自动履行人民币18295元(其中案件执行标的金额18000元,执行费170元,诉讼费125元),本案已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