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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某劳动争议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18)浙0602执973号
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17)浙0602民初12154号民事判决书,于2018年02月01日立案执行申请执行人杨益萍与被执行人绍兴市领跑广告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执行中,强制扣划被执行人银行存款人民币22794.45元(其中案件执行标的金额22587.45元,执行费202元,诉讼费5元),本案已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一八年五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