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2)沪0118民初7109号之一
原告:亚士节能装饰建材销售(上海)有限公司,住所地上海市
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
委托诉讼代理人:**,女,系亚士创能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工作人员。
被告:新疆天晟佐苑防水保温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被告:**,男,1997年12月25日出生,汉族,住河南省平舆县。
被告:***,女,1978年11月9日出生,汉族,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
被告:***,女,1979年3月14日出生,汉族,住陕西省渭南市临渭区。
被告:***,男,1978年9月12日出生,汉族,住河南省平舆县。
原告亚士节能装饰建材销售(上海)有限公司与被告新疆天晟佐苑防水保温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2年5月11日立案。
本案在审理过程中,因受新冠疫情影响,相关诉讼工作不能正常开展,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第六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中止诉讼。
审判员 **
二〇二二年五月十一日
书记员 汪绮
附:相关法律条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