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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 江 省 安 吉 县 人 民 法 院
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浙0523执2035号
***、浙江恒滨建设有限公司:
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浙江恒滨建设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仲裁一案,经本院执行,本院于2022年8月25日从被执行人萧山农商银行账户扣划58290元至本院账户,(2022)浙0523执2035号执行案件[执行依据:浙安吉劳人仲案(2022)161号仲裁裁决书 ],于二〇二二年八月二十五日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二年八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