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振宇钢结构有限公司

因未按照规定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缺少机械伤害现场处置方案);未在较大危险因素场所设置安全警示标志(丙烷气瓶库未设置安全警示标志),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六)项被罚款人民币贰万元,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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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

    2023-0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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