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经纬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某某与青岛经纬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高密市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16)鲁0785执1259号 申请人***。 被执行人青岛经纬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本院在执行***与被告青岛经纬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全部履行完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款第(六)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08条第一款第(1)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高密市人民法院(2014)高民重字第19号民事判决书、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2015)潍民一终字第482号民事判决书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长  *** 审判员  田作坤 审判员  *** 二〇一六年九月二十日 书记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