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华通成套开关有限公司

开封市华通成套开关有限公司、***等与河南福源典当有限公司公司解散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河南省开封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19)豫0204民初1609号 原告:开封市华通成套开关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2007270013380。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开封市。 原告:***,男,汉族,1968年6月24日生,住河南省开封市鼓楼区。 原告:***,男,汉族,1969年3月7日生,住开封市鼓楼区。 原告:***,男,汉族,1960年9月1日生,住河南省开封市金明区。 以上四原告共同委托诉讼代理人:***,河南***律师事务所律师。代理权限系特别授权。 被告:河南福源典当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200576303768D。 法定代表人:***,任董事长。 住所地:开封市鼓楼区鼓楼新天地13号楼1楼。 第三人:河南中恒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200728689883F。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开封市龙亭区。 第三人:***,男,汉族,1967年8月25日生,住开封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金***振业花园丙9号,身份证号:410204196708253012。 第三人:***,男,汉族,1964年6月8日生,住开封市金明区。 本院在审理原告开封市华通成套开关有限公司、***、***、***诉被告河南福源典当有限公司、第三人河南中恒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公司解散纠纷一案中,原告于2019年9月27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开封市华通成套开关有限公司、***、***、***的撤诉申请符合有关法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开封市华通成套开关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100元,减半收取为50元,原告自愿承担。 审 判 长  *** 代理审判员  *** 代理审判员  *** 二〇一九年九月二十七日 书 记 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