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鼎盛建筑有限公司

某某市自然资源局、某某市荣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其他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市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0)鲁1082执1952号 申请执行人:**市自然资源局,住所地**市观海东路14号。 被执行人:**市荣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住所地**市石岛***260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10827347216407。 本院在执行**市自然资源局与**市荣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行政非诉纠纷一案中,**市人民法院做出的(2020)鲁1082行审50号行政裁定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申请人于2020年7月7日向本院申请执行。 本案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已自动履行,故本案执行完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市人民法院作出的(2020)鲁1082行审50号行政裁定书执行完毕。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长  *** 审判员  *** 审判员  *** 二〇二〇年七月八日 书记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