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保定市清苑区人民法院
民 事 判 决 书
(2018)冀0608民初1789号
原告:保定泽昊风电设备有限公司,地址:河北省保定市清苑区东间乡南营头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44A。
法定代表人:于庆峰,公司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XX、马存友,河北杜新月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内蒙古航天亿久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金山开发区金山大道17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89Q。
法定代表人:王伟,公司总经理。
原告保定泽昊风电设备有限公司与被告内蒙古航天亿久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修理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8年8月24日立案受理后,依法由审判员石冲屹适用简易程序于2018年9月26日对本案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保定泽昊风电设备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于庆峰、委托诉讼代理人马存友到庭参加诉讼,被告内蒙古航天亿久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经本院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保定泽昊风电设备有限公司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判令被告给付原告检测修理费39600元,并依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给付利息至给付完毕日止。2、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事实及理由:2017年9月30日。原被告签订“叶片检查巡检清胶技术服务合同”一份,约定由原告为被告所属的内蒙古魏家村风场33台机组叶片清胶巡检,单价为800元每套,共计26400元,原告依约履行后,被告给付了13200元,尚欠13200元。2017年12月18日,原被告另签订“叶片检查巡检清胶技术服务合同”一份,约定由原告为被告所属的山东邹城城前风场33台机组叶片清胶巡检。单价为800元每套,共计26400元,原告依约履行后,被告分文未付。截至2018年8月7日,双方达成企业征询函,对相关费用进行了结算。上述合计被告共欠原告款项39600元。故诉至贵院,望依法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
被告内蒙古航天亿久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缺席无答辩。也未在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材料。
经审理查明,2017年9月30日,原、被告签订“叶片检查巡检清胶技术服务合同”一份,约定由原告为被告所属的内蒙古魏家村风场33台机组叶片清胶巡检,单价为800元每套,共计26400元,原告依约履行后,被告给付了13200元,尚欠13200元。2017年12月18日,原、被告另签订“叶片检查巡检清胶技术服务合同”一份,约定由原告为被告所属的山东邹城城前风场33台机组叶片清胶巡检。单价为800元每套,共计26400元,原告依约履行后,被告分文未付。2018年8月7日,双方达成企业征询函,对相关费用进行了结算。经结算,被告共欠原告款项39600元。原告提交以下证据:1、原告的相关工商登记信息,证明原告诉讼主体适格。2、两份叶片检查巡检清胶技术服务合同两份,证明原、被告签订检修巡检清胶合同,约定完成时间、付款方式、合同价款及相关的权利义务及违约情况。原告依照合同约定履行了合同规定的义务,对内蒙古魏家村风场及山东邹城城前风场发电机进行了检修及清胶等相关义务。3、原、被告双方签订的企业询征函一份,证明被告欠原告检修款39600元。
本院认为,2017年9月30日,原、被告签订“叶片检查巡检清胶技术服务合同”一份,约定由原告为被告所属的内蒙古魏家村风场33台机组叶片清胶巡检。2017年12月18日,原、被告另签订“叶片检查巡检清胶技术服务合同”一份,约定由原告为被告所属的山东邹城城前风场33台机组叶片清胶巡检。2018年8月7日,双方达成企业征询函,对相关费用进行了结算,被告共欠原告款39600元。原告提交相应证据“叶片检查巡检清胶技术服务合同”两份,原、被告双方签订的企业询征函一份为证,本院予以认定,被告应该给付原告款39600元,原告要求被告给付相应利息的诉讼请求,合同中没有约定,本院不予支持。被告经本院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既未在答辩期限内提出答辩意见,也未在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材料,应视为自动放弃相关诉讼权利,由此产生的不利法律后果应自行承担。综上所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条、第二百六十三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九十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一、被告内蒙古航天亿久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保定泽昊风电设备有限公司款39600元。
二、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790元,减半收取395元,由被告内蒙古航天亿久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北省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
审判员 石冲屹
二〇一八年九月二十七日
书记员 高海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