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恒林绿化有限公司

青岛恒林绿化有限公司、青岛市城阳区流亭街道南城阳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19)鲁0214执532号
申请执行人青岛恒林绿化有限公司,住所地青岛市城阳区城阳街道和阳路社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214690316722R.
法定代表人赵显星,该公司总经理。
被执行人青岛市城阳区流亭街道南城阳社区居民委员会,代码:B6099153-9
法定代表人王永江,该社区居民委员会主任。
申请执行人青岛恒林绿化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青岛市城阳区流亭街道南城阳社区居民委员会(王永江)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人于2019年2月19日向本院申请执行。经查,该案已于2017年7月13日立案,系重复立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十一)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驳回申请执行人青岛恒林绿化有限公司的执行申请。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 判 长  万熙亮
人民陪审员  纪玉铸
人民陪审员  李福龙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六日
书 记 员  冯 鹏
fal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