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征程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

麦积区大地建筑设备租赁站与栗时根甘肃省征程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文书内容
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19)渝0120民初1743号之一
原告:麦积区大地建筑设备租赁站,个体工商户字号,经营场所甘肃省天水市麦积区花牛镇廿里铺村,注册号620503600164140。
经营者:**,男,1990年12月27日出生,汉族,住重庆市璧山区。
委托诉讼代理人:***,男,系该租赁站员工。
被告:甘肃省征程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甘肃省天水市秦州区南廓路1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20500710276044N。
法定代表人:甄三成,公司董事长。
被告:***,男,1973年4月19日出生,汉族,住陕西省旬阳县。
原告麦积区大地建筑设备租赁站与被告甘肃省征程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3月6日立案。原告于2019年6月3日向本院提交撤诉申请,申请撤回对被告的起诉。
本院认为,原告自愿申请撤诉,无违法行为,符合法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麦积区大地建筑设备租赁站撤诉。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3587元,由原告麦积区大地建筑设备租赁站负担。
审判员**斌
二〇一九年六月三日
法官助理周磊
书记员肖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