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0)浙0102执97号
浙宝电气(杭州)集团有限公司:
申请执行人浙宝电气(杭州)集团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浙江久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2019)浙0102民初2397号民事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浙宝电气(杭州)集团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于2020年01月15日依法立案执行,本案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浙江久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已履行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5条的规定,通知如下:
本院(2020)浙0102执97号案件执行完毕。
二〇二〇年三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