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中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河南中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北京欣盛泰置业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河南省商丘市睢阳区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16)豫1403执恢235号
申请执行人河南中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住所地永城市芒山路北段。组织机构代码证772171299.
法定代表人***,总经理
被执行人北京欣盛泰置业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朝阳区十里堡1号112楼202室。组织机构代码证65524422.
法定代表人***,董事长
本院在执行河南中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申请执行北京欣盛泰置业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中,因查封的被执行人北京欣盛泰置业有限公司的财产,但无法处置,需等另案立案执行。申请执行人河南中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于2017年2月15日向本院递交了撤回强制执行申请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项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2016)豫1403执恢235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长谢时中
审判员侯广超代理审判员***

二〇一七年二月十七日
书记员卢冠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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