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苏0412执保906号
如皋市*****艺场:
关于如皋市*****艺场与常州江天景观工程有限公司保全一案,本院于2021年5月7日立案执行,保全标的230900.00元。执行过程中,依照申请执行人提供的财产线索,本院冻结了被保全人常州江天景观工程有限公司名下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3204××××4312账户,实际冻结金额230900.00元,冻结截止2022年5月9日,因申请保全人未提供其他财产线索,本案保全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五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