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索贝克实业有限公司

河南索贝克实业有限公司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19)豫0102执2331号之二
被执行人河南索贝克实业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10105563742868K,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东风南路商鼎路交叉口龙宇国际914室。
法定代表人熊应才。
关于其他案由一案,本院于2019年05月25日冻结了被执行人河南索贝克实业有限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17×××51账户内存款人民币52173.00元,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
(试行)》第45条(如执行异议成立需解除强制执行措施用第73条)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三十一条,裁定如下:
解除对被执行人河南索贝克实业有限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17×××51账户内存款人民币52173.00元的冻结。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执行员  王桦楠
二〇一九年六月十三日
书记员  李慧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