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索贝克实业有限公司

郑州巨力矿山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河南索贝克实业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其他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19)豫0102财保609号
申请人:郑州巨力矿山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住所地郑州市中原区。
法定代表人:熊应才,公司总经理。
被申请人:河南索贝克实业有限公司,住所地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
法定代表人:闻栋,公司总经理。
申请人郑州巨力矿山机械制造有限公司起诉被申请人河南索贝克实业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申请人郑州巨力矿山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于2019年4月8日向本院申请财产保全,请求冻结被申请人河南索贝克实业有限公司银行存款人民币51500元或查封、扣押其他相应价值财产。
经审查,本院认为申请人郑州巨力矿山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第一百零三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冻结被申请人河南索贝克实业有限公司银行存款人民币51500元或查封、扣押其他相应价值财产。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审判员 鞠 忠
二〇一九年四月八日
书记员 扈冰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