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1)沪0115民初65868号之一
原告:上海众材工程检测有限公司,住所地上海市浦东新区新场镇古丹路7-11号(单)2幢全幢、3幢全幢。
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
委托诉讼代理人:***,上海明庭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上海**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住所地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博馆路200号A602室。
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
委托诉讼代理人:***,北京观***(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北京观***(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上海世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住所地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东南路3588号3楼。
法定代表人:***,董事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北京观***(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北京观***(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告上海众材工程检测有限公司诉被告上海**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上海世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7月14日立案。原告上海众材工程检测有限公司于2021年11月23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当事人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处分自己的诉讼权利和民事权利。原告向本院申请撤诉,符合法律规定,本院应予准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上海众材工程检测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人民币50元,减半收取计25元,由原告上海众材工程检测有限公司负担。
审判员 ***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书记员 ***
附:相关法律条文
无法律条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