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湖北省***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2)鄂0222执149号
申请执行人:湖北义海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董事长。
被执行人:***,男,住***。
被执行人:******高山村村民委员会。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主任。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湖北义海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高山村村民委员会、***合同纠纷一案中,因申请执行人湖北义海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申请撤回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本院(2022)鄂0222执149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 判 长 ***
人民陪审员 **开
人民陪审员 ***
二〇二二年三月三十日
书 记 员 王 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