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鹏强建材有限公司与四川省某某建设有限公司、四川普广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成都普安建筑劳务有限公司财产保全一案的执行结案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四川省泸定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川3322执保8号
四川鹏强建材有限公司、四川省**建设有限公司、四川普广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成都普安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四川鹏强建材有限公司与四川省**建设有限公司、四川普广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成都普安建筑劳务有限公司财产保全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13500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保全冻结被申请人四川省**建设有限公司、四川普广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成都普安建筑劳务有限公司银行存款共计1350000元。至此,四川鹏强建材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0)川3322民初251号民事裁定书的内容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七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