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门市大森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申请人荆门市大森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某某、某某与被申请人荆门市君林置业有限公司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纠纷一案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湖北省荆门市掇刀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16)鄂0804执保28号
申请人:荆门市大森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李武军、苏永明。
被申请人:荆门市君林置业有限公司。
案由: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纠纷。
(2016)鄂0804财保20号民事裁定书已保全完毕。
审判员  杨小瑜

二〇一六年一月二十一日
书记员  张 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