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平市泫氏铸管有限公司

高平市泫氏铸管有限公司与潞城市城南供水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结案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西省高平市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18)晋0581执21号
申请执行人高平市泫氏铸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任董事长。
被执行人潞城市城南供水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太红,任经理。
申请执行人高平市泫氏铸管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潞城市城南供水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高平市人民法院(2017)晋0581民初148号民事调解书,现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于2018年1月3日向本院提出执行申请,本院于同日立案。
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已和解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一八年四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