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平市泫氏铸管有限公司

费)、高平市泫氏铸管有限公司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远安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3)鄂0525执149号 高平市泫氏铸管有限公司: 高平市泫氏铸管有限公司其他案由(缴纳案件受理费)一案,执行标的共计3415元。经本院2023年1月30日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3415元。至此,远安县人民法院(2021)鄂0525民初960号民事判决书中高平市泫氏铸管有限公司应承担案件受理费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三年二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