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神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某某与华神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劳务者致害责任纠纷首次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湖北省荆门市东宝区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23)鄂0802执1186号 申请执行人:***,男,1980年10月15日出生,汉族,住湖北省广水市。 被执行人:华神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住所地浙江省台州市温岭市大溪镇河滨路1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1081661713032A。 法定代表人:***。 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华神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劳务者致害责任纠纷一案,本院依据已发生法律效力的(2022)鄂0802民初1315号民事调解书立案执行。被执行人华神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未履行支付申请执行人***经济损失共计200000元的义务。经网络系统调查,被执行人华神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名下有银行存款,依法应予冻结、划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七条、第二百四十九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一、冻结被执行人华神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名下银行存款203976元; 二、划拨被执行人华神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名下银行存款203976元。 本裁定立即执行。 审判员*** 二〇二三年七月五日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