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中泓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某某、河南中泓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19)豫0104执6988号
申请执行人:***,男性,1983年11月12出生,汉族,住福建省建瓯市。
被执行人:河南中泓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郑州市金水区金水路76号8号楼东1单元2层25号。
法定代表人:郑红军。
本院在执行***与河南中泓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其他案由一案中,本院已向被执行人依法发出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责令被执行人履行义务,但被执行人河南中泓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未履行/未全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规定,裁定如下:
划拨被执行人存款14654元。
本裁定立即执行。
审判员  李鸣鹤
二〇二〇年一月十一日
书记员  周洋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