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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宇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广安枣园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川1602执1285号 本院在执行四川宇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申请执行广安枣园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中,经本院执行,被执行人广安枣园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已自动履行(2020)川1602民初3976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义务,并承担执行费32260元,本案按执行完毕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五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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