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泰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河南泰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许昌市建安区应急管理局其他案由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许昌市建安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豫1003执恢454号
许昌市建安区应急管理局、河南泰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许昌市建安区应急管理局与河南泰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行政非诉执行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183646.42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执行到位183646.42元,本院已于2021年10月18日将该款转付给许昌市建安区应急管理局。至此,许昌市建安区应急管理局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1)豫1003行审5号行政裁定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十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