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泰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河南泰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许昌市建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其他案由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许昌市建安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豫1003执恢438号
许昌市建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申请执行人)、河南泰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被执行人):
许昌市建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与河南泰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行政非诉执行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193753.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至此,许昌市建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1)豫1003执恢438号案件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