巩义市筑路工程有限公司

河南省中***道路高新材料有限公司、**市筑路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开封市祥符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豫0212执保771号
河南省中***道路高新材料有限公司(申请保全人)、**市筑路工程有限公司(被保全人):
河南省中***道路高新材料有限公司(申请保全人)、**市筑路工程有限公司(被保全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1627444.73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保全完毕。至此,河南省中***道路高新材料有限公司(申请保全人)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1)豫0212民初3814号民事裁定书已保全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