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新隆钢结构有限公司

因产生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活动未在密闭设备中进行,且未安装使用污染防治设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第一项被责令公司立即改正上述环境违法行为,罚款叁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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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

    2022-0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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