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同济路桥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某某、河南同济路桥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等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湖南省湘潭市雨湖区人民法院
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湘0302执1371号
申请执行人***:
被执行人河南同济路桥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被执行人湘潭市雨湖区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河南同济路桥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湘潭市雨湖区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案件申请标的为280106元,执行费4100元。经本院采取强制执行措施,依法划扣被执行人河南同济路桥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名下银行存款284206元(含执行款274746元,受理费3240元,财产保全费2120元,执行费4100元),本案已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64条第(1)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的规定,通知如下:
本院(2021)湘0302民初4178号民事判决书所确定的本次申请内容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审 判 员  欧阳超
二〇二二年六月八日
代理书记员  刘慧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