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天赐广缘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江枫商贸有限公司、湖北天赐广缘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等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湖北省武汉市汉阳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2)鄂0105民初13874号 原告:***江枫商贸有限公司,住所地湖北省武汉市汉阳区。 法定代表人:***,该公司董事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湖北协立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湖北协立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湖北天赐广缘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湖北省潜江市。 法定代表人:***。 被告:湖北劲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住所地湖北省潜江市。 法定代表人:***。 原告***江枫商贸有限公司与被告湖北天赐广缘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湖北劲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2年7月21日立案。 原告***江枫商贸有限公司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一款第十一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二百一十三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按原告***江枫商贸有限公司撤回起诉处理。 审判员  ** 二〇二二年八月四日 书记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