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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某、章丘市劝业建筑安装工程公司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济南市章丘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鲁0114执2050号 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章丘市劝业建筑安装工程公司劳动争议一案,山东省济南市章丘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章劳人仲案字(2020)第908号仲裁裁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因章丘市劝业建筑安装工程公司未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向济南市章丘区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济南市章丘区人民法院依法立案执行后,上述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执行内容,已全部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通知如下: 山东省济南市章丘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章劳人仲案字(2020)第908号仲裁裁决书执行完毕。 济南市章丘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一年六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