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苏05执993号
申请执行人:苏州工业园区兴盛建设有限公司
被执行人:华谊影城(苏州)有限公司
申请执行人苏州工业园区兴盛建设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华谊影城(苏州)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148510420.6元及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现执行到位1859263.19元,本案执行费215910元全部执行到位。
执行过程中,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于2021年12月13日达成长期和解协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规范近期执行工作相关问题的通知》(法〔2018〕141号)的规定,本案终结执行。双方一致同意暂不解除对华谊影城(苏州)有限公司名下土地证为XXX不动产的查封。被执行人一方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申请执行人可以申请恢复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也可以就履行执行和解协议向本院提起诉讼。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