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2)渝0192民初1244号之一
原告:业如商业保理(重庆)有限公司,住所地重庆市江北区北滨二路450号附13号(自编号内9号房),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05MA5URDTL28。
法定代表人:**,该公司执行董事。
被告:融创西南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住所地重庆市北部新区栖霞路16号1幢1**10-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0007474974732。
法定代表人:**,该公司董事兼经理。
被告:重庆***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住所地重庆市北碚区蔡家组团B分区B30-1/04号宗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12MA60BXMG99。
法定代表人:陶坤宏,该公司董事长。
被告:天津润棠园林景观工程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住所地重庆市正阳工业园区园区路白家河标准化厂房A栋4楼4130,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14MA5YYX9P44。
负责人:**,该公司总经理。
被告:重庆木獬园林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住所地重庆市南岸区南坪西路166-1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08750076944W。
法定代表人:***,该公司经理。
原告业如商业保理(重庆)有限公司与被告融创西南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重庆***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天津润棠园林景观工程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重庆木獬园林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票据追索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22年3月2日立案。原告业务商业保险(重庆)有限公司于2022年8月26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业务商业保险(重庆)有限公司申请撤诉系其处分自己诉讼权利的行为,符合法律的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业务商业保险(重庆)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6899.50元,减半收取3449.75元,由原告业务商业保险(重庆)有限公司负担。
审 判 员 ***
二〇二二年八月二十九日
法官助理 姜 黎
书 记 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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