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天工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长沙优财投资合伙企业、湖南省国有投资经营有限公司与湖南中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某某、某某、某某、某某、湖南天工园林工程有限公司、湖南源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企业借贷纠纷一案保全结案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
保 全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湘01执保175号
长沙优财投资合伙企业、湖南省国有投资经营有限公司、湖南中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长沙优财投资合伙企业、湖南省国有投资经营有限公司与湖南中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湖南天工园林工程有限公司、湖南源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企业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7月28日作出的(2019)湘01民初3101号之六民事裁定书已发生法律效力,2020年7月30日,长沙优财投资合伙企业、湖南省国有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解除对被申请人湖南中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财产保全,同日,本院依法立案执行。
立案后,本院依法解除了对被申请人湖南中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采取的财产保全措施:
1、解除对湖南中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位于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XXX大厦106、107、108、109、111、112、201、202、235、236、237、238、244、250、252、255、271、272、273、501、801、802、805、808、809、901、1001、1002、1009、1010、1101、1201、1205、1206、1213、1214、1301、1306、1401、1407、1601、1602、1603、1610、1701、1702、1703、1710、1901、1902、1903、1904、1905、1906、1907、1908、1909号由(2019)湘01执保229号之一协助执行通知书查封的房屋;
2、依据(2019)湘01民初3101号之三民事裁定书,本院于2020年1月14日已解除了对湖南中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华融湘江银行81×××56账号的冻结;
3、解除对被申请人**名下中国银行59×××01账号由(2019)湘01执保229号协助执行通知书进行的冻结;
4、解除对被申请人***名下中国建设银行62×××61账号由(2019)湘01执保229号协助执行通知书进行的冻结;
5、解除对被申请人***名下中国工商银行19×××60账号由(2019)湘01执保229号协助执行通知书进行的冻结;
6、解除对被申请人***名下长沙银行11×××13账号由(2019)湘01执保229号协助执行通知书进行的冻结;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十一条第(一)项之规定,该案以保全完毕方式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八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