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覃塘区人民法院
协 助 执 行 通 知 书
(2020)桂0804执保266号
贵港市不动产登记办证中心:
关于申请人贵港市一诺广告传媒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贵港梁云置业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作出的(2020)桂0804民初1494号民事裁定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一条第二款的规定,请协助执行以下事项:
查封陈贵蓉名下位于贵港市港北区民主路69号(宏桂·城市广场)4幢808号的房产[产权证号:贵港房权证港北区字第××号]。
附:(2020)桂0804民初1494号民事裁定书壹份
二〇二〇年十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