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市一诺广告传媒有限公司

保全人贵港市一诺广告传媒有限公司、被保全人北海融都置业有限公司等广告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银海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桂0503执保245号 民事审判庭、贵港市一诺广告传媒有限公司、北海融都置业有限公司: 本院执行的申请保全人贵港市一诺广告传媒有限公司申请被保全人北海融都置业有限公司广告合同纠纷一案中,依据(2022)桂0503民初4132号民事裁定书,本院于2022年8月4日冻结北海融都置业有限公司在光大银行的存款,冻结限额为205870元,实际冻结存款为205870元,冻结期限一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二十一条第(一)**规定,(2022)桂0503民初4132民事裁定书的保全事项已保全完毕,予以结案。 二〇二二年八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