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中安消防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东营中安消防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与山东志广天下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东营分公司、山东志广天下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18)鲁0591民初3288号之一
原告:东营中安消防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西二路****。
法定代表人:***,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山东百祥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山东百祥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
被告:山东志广天下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东营分公司,住所,住所地: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府前大街******div>
法定代表人:***,经理。
被告:山东志广天下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住所地:山东,住所地:山东省青岛市市**贵州路****
法定代表人:***,经理。
原告东营中安消防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与被告山东志广天下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东营分公司、山东志广天下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8年11月23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
审理过程中,因案情复杂,本案不宜适用简易程序。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转为普通程序。
审判长***
人民陪审员杨健
人民陪审员***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四日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