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长光智能工业工程有限公司

长春中关村信息谷科技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与吉林省长光智能工业工程有限公司房屋合同租赁纠纷执行结案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长春新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吉0193执保97号
申请保全人:长春中关村信息谷科技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吉林省长春高新区。
被保全人:吉林省长光智能工业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吉林省长春高新区。
申请保全人长春中关村信息谷科技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与被保全人吉林省长光智能工业工程有限公司房屋合同租赁纠纷一案,案号为(2020)吉0193民初535号,案件承办法官为王小磊。
保全案件于2020年5月7日立案移送后,冻结被保全人吉林省长光智能工业工程有限公司名下银行账户一处,当日实际冻结金额6624.31,冻结期限为一年。自2020年5月8日至2023年5月7日止。
保全案件已保全完毕,保全实施文书及本通知书一并移送。
审判员 张 巍
二〇二〇年五月二十六日
书记员 许鹏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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