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常力达电气有限公司

淮南常力达电气有限公司,江某某电气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淮南市大通区人民法院 协 助 执 行 通 知 书 (2021)皖0402执保36号 淮南市车管所: 本院在执行申请保全人淮南常力达电气有限公司与被保全人江***电气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21)皖0402民初1088号民事裁定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依照《中国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规定,请协助执行以下事项: 对保全人淮南常力达电气有限公司名下皖DG××××、皖DG××××、皖DS××××、皖DM××××号车辆予以查封,期限一年。(自2021年7月9日至2022年7月8日)。 附:(2021)皖0402民初1088号民事裁定书一份 二〇二一年七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