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青龙装饰制品有限公司

常州市青龙装饰制品有限公司与上海樊或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0)苏0402执3286号之一
申请执行人:常州市青龙装饰制品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402137327610B,住所地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青洋北路**。
法定代表人:陆克明,董事长。
被执行人:上海樊或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230MA1JYT369K,住,住所地上海市崇明区长兴镇潘园公路****楼**(上海泰和经济发展区)/div>
法定代表人:***。
被执行人:***,男,1980年2月16日生,汉族,住吉林省吉林市船营区。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常州市青龙装饰制品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上海樊或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申请执行人常州市青龙装饰制品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上海樊或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达成长期履行和解协议。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第二百五十八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2020)苏0402执3286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 判 长 仇慧星
审 判 员 蔡闻世
审 判 员 徐惜民
二〇二一年一月五日
法官助理 冯 晟
书 记 员 李晓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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