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19)粤0607执2204号
佛山市三水区能润置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申请执行人佛山市欧比建筑材料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佛山市三水区能润置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19)粤0607民初1051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佛山市欧比建筑材料有限公司以你逾期未履行完毕该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为由,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于2019年5月24日立案执行。
经本院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本案债务已清偿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的规定,按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全部执行完毕予以结案处理。
特此通知。
二〇一九年六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