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吉林省吉林市昌邑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吉0202执754号
**、吉林省吉利消防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本院在执行**与吉林省吉利消防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提供劳务者致害责任纠纷一案,执行依据吉林市昌邑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21)吉0202民初3628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执行标的81948.81元,本院已强制执行完毕。执行费1129.00元由被执行人缴纳。至此,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1)吉0202民初3628号民事判决书主文所有内容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二年五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