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开隆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某某、某某等租赁合同纠纷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法院
案 件 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湘0102执恢968号
本院审结申请执行人长沙市芙蓉区玖玖捌建筑工程设备租赁行申请被执行人***、***、浙江开隆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的(2016)湘0102民初6411号民事判决书生效后,由于被执行人未能自动履行,本院根据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按照执行文书实施了执行行为。现被执行人已经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至此,本案业已全部执行完毕,执行程序即告结束。
特此通知。
执行员 钟 浩
二〇二二年六月十五日
书记员 梁佳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