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信远伟业科技有限公司

某某远伟业科技有限公司、营口加伦置业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营口市站前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用) (2020)辽0802执727号之一 申请执行人:***远伟业科技有限公司,住辽宁省沈阳市铁西区建设东路43号(1410)。 被执行人:营口加伦置业有限公司,社会统一信用代码91210800584175807G,住所地辽宁省营口市站前区太河北街19甲28号。 法定代表人:***。 本院在执行***远伟业科技有限公司与营口加伦置业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一十九条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长  *** 审判员  **来 审判员  丁 超 二〇二〇年六月二十二日 书记员  吕 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