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芦山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川1826执267号
申请执行人芦山县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被执行人芦山县卫生健康局:
关于芦山县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与芦山县卫生健康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在执行中,你们已达成执行和解分期履行案款协议,本案按照和解长期履行已(终结执行)结案。
履行期限届满,被执行人未按照和解协议履行的,申请执行人可向执行法院申请恢复原判决的执行。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二年七月二十九日
本院地址:四川省芦山县文体路邮编:625600
联系人:执行局联系电话:0835-652****